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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研活动制度

  一、在教务处和系部教学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由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教研活动。

  二、每学期开始,由教研组长牵头,负责制订教研计划,交教务处审核后实施;活动计划的制订必须有对上学期教研情况的总结,本学期工作的总目标;实施的具体措施和日程安排等。

  三、教研活动必须按规定每两周集体活动一次,包括制订计划、组织学习、检查教案、听课评议、课题研究、集体备课、论文交流等。

  四、教务处定期检查教研活动开展的情况,各系要定期开展自查活动,并及时做好活动记载,装订成册,统一交教务处保存。

  五、认真组织教研活动的考核、评估、选优,对不能完成教研任务的,学期结束停发该学期的课时津贴,同时本学年度的考核不能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