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后勤管理 >> 管理制度 >> 内容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预防食物中毒和投毒措施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传播,杜绝食物中毒和投毒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食物中毒和投毒措施:
  一、指定专人担任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全程跟踪督查食堂采购、储藏、加工制作和出售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二、食堂安排专人值班,餐后及时关锁好门窗,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操作间。
  三、食堂必须严格执行“七个禁止”:
  1.禁止采购“三无”产品,以及过期食品、食品原辅料、半成品。
  2.禁止加工、出售凉拌菜。
  3.禁止外购豆浆、豆奶等食品。
  4.禁止用生芽变色的土豆、豆角、四季豆等制作菜品。
  5.禁止外买外卖食品。
  6.禁止存放危险品、药品等。
  7.禁止录用或临时使用身份不明、品行不端、综合素质差、有过激言行和无健康证人员。
   四、严把食品采购关、储藏关和加工制件关、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在采购和加工制作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细小异常情形和问题,都必须立即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五、严格执行餐具、饮具洗涤消毒程序,做到一涮、二洗、三冲、四消毒。
  六、指定专人负责留样,严格执行48小时留样制度,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七、学校伙食管理领导小组和校医责成食堂负责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方法,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解决措施。在确保食品  生质量的同时,积极向学生宣传不要到校外随便乱购乱吃东西,避免病从口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