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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验印的通知

各系:
  根据市教育局、人事局关于市直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验印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时间说明:市教育局要求我校验印时间为2011年1月上旬。
  12月28日下午(下周二)5:00前,各系务必将本系材料(本系报表、教师填写好的证书、继续教育笔记本、本年度各种培训证书复印件、培训证明等佐证材料)收齐送交教科研处。12月29日上午科研处进行统一验核,填写学校报表,并将不合格的证书及时反馈、修正。
  全体在编教师需在本周到各系领回自己的证书,按要求填写好,连同有关佐证材料,于12月27日下午下班前及时交到系部。行政人员归属各系。
  2、材料说明:全体教师填写在证书上的学时,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如:培训合格证书、开会通知等,学校集中培训以及论文复印件不需提供。佐证材料夹在继续教育笔记本中。2010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需要提供原件。
  3、填写说明:
  (1)只需填写一页证书登记表,按类别填写,分为课题研究方面, 教育教学能力方面, 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方面, 教育教学研讨方面, 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方面, 参加各种训研活动方面;
  (2)在自己的继续教育笔记本上注明各类别包含的具体内容;
  (3)学校集中培训学时如下:学习课改文件16学时,教研活动20学时;教师大学堂每次3学时.
  (4)中高级至少72学时以上,初级至少40学时以上。
  (5)相关学时:省级课题主持人25学时,参与人15学时,市级课题主持人15学时,参与人8学时,校级课题主持人8学时,省级论文(含获奖)8学时(每篇),市级论文(含获奖)4学时(每篇)。

教科研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