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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评教、家长评校”评议活动的通知

泰机高职督〔2023〕4号

关于开展“学生评教、家长评校”评议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我校“为了每个生命自信而尊严的生活”的教育理念,加强学校与家长、教师与家长的沟通,办让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卓越职业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评教、家长评校”评议活动,让家长对教师和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学校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议范围及对象
  全体在校班级学生和家长
  二、评议方法与形式
  家长和学生用手机微信或QQ扫描二维码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的参与率要求达到85%以上。二维码制作与发放由督导处负责,并发给各系主任。
  三、评议工作要求
  1.各系要充分认识到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责任到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评议工作。学校将对各系部及班级学生、家长的参与率进行统计通报。
  2. 活动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

督导处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关于开展“学生评教、家长评校”评议活动的通知泰机高职督〔2023〕4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