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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科研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泰机高职督〔2021〕6号

关于开展“教科研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相关处室、各系:
  为了解学校“四型四有”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根据学校重点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 “教科研工作” 专项督导,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导考核时间:
  2021年9月22日—2021年10月29日
  二、督导考核内容:
  1. 学校专业教师“双师型”发展计划和完成情况。
  2.学校2020-2022教师队伍三年发展规划、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3.兼职教师队伍管理和校企教师相互兼职制度。
  三、工作要求:
  1.各系要督促本系教师认真梳理个人的教科研工作和师德师风,督导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问卷调查,了解教师执行师德师风情况。
  2.相关处室、系高度重视此次督导工作,对照督导内容,提前开展自查,积极配合,切实做好此次督查工作。

督导处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