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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

  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措施
  1.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查看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不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不饮用未经煮沸的生活饮用水。
  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进餐前要注意洗手,接触生鱼、生肉和生禽后必须洗手。
  4.进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时,要立即组织自行救治,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帮助催吐排出毒物。
  二、应急要点
  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救治病人。
  三、应急机构
  成立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指挥部,校长任总指挥,分管副校长任副总指挥,其任务主要是对各处室人员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指挥部下设4个小组。
  通讯联络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及时联络相关人员,并向有关部门汇报事态发展情况。
  医疗救护组;劳服中心经理任组长,主要任务对中毒人员进行应急救治,并配合专业医务人员救治中毒人员。
  警戒保卫组:安管处主要任务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等待有关部门人员到场。
  后勤保障组:后勤处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负责物资供应。
  四、应急程序
  1.及时逐级报告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则向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和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同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3.如实反映情况
  学校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值班老师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内容包括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
  4.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情况查明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了食物中毒后,并对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有毒食物可煮沸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有毒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工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或5%的来苏溶液进行消毒。

 录入: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