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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把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作为自己的职责。
  2.查阅档案一律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
  3.查阅秘密档案需经分管领导年终奖后,方可查阅,并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查阅内容。
  4.档案卷宗原则上不外借,限在阅档室内查阅,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出,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5.经鉴定需销毁的秘密文件、资料,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保密规定统一组织销毁。
  6.若发生泄露事件,要立即查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