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教师申报泰州市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时间:2013/1/30 15:54:45点击:4121
各系: 请各系对照文件标准,于2月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老师报送科研处,学校审核同意后,在校园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附件: 卓越教师培养相关文件.zip
教学科研处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