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机电系 >> 通知公告 >> 内容

关于开展“红歌嘹亮,唱响青春”合唱比赛通知

关于开展“红歌嘹亮,唱响青春”合唱比赛通知

    为展示我系实施素质教育的丰硕成果,丰富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激发学生热爱学校、热爱艺术、热爱生活的感情,用高尚的艺术引导人,用完美的艺术塑造人,寓德育与活动之中,机电工程系系特举办“红歌嘹亮,唱响青春”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唱响红歌,唱响和谐,共创美好学校文化生活
二、参赛对象
    系部各班级
三、参赛时间
    12月上旬   下午第三节课(暂定)
四、地点
    阶梯教室
五、具体要求
    1、歌曲内容积极向上,贴切主题,有指挥有伴奏,伴奏自备。
    2、节奏整齐、音准正确、音色统一、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
    3、精神饱满、富有朝气。
    4、服装整齐、尽量统一。
    5、学生指挥,节奏准确。
    6、人数齐全,全员参与(允许两班合班,人数在30 ~60人)

六、合唱比赛活动评分细则
    评分内容包括精神风貌(台风,组织,纪律,服装,化妆,歌曲内容等),演唱效果,表演形式。
    评分标准 本次合唱比赛总评分为10分,评分标准如下:
    1、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台风好,上下台纪律良好行动整齐。(2分)     
    2、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通过合唱进行体现,具有良好感染力。(2分)
    3、演唱形式丰富,音准节奏掌握良好;声音协调。(3分)
    4、现场演出效果和谐完整,富于艺术感染力及艺术创新。(3分)
七、评分方法
    1、合唱比赛结束后,评委组的几位成员分别对参赛队伍进行打分,每个队伍均设最高分为10分,最低分为6分,评委打分时保留小数点后的位数即可。

    2、每个队伍比赛结束后,由学生会成员收集“评分表”,计算核对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的评分数后所得分为比赛节目的最终得分。如遇分数相同,则由评委投票决定。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红歌嘹亮,唱响青春”合唱比赛推荐曲目。
《团结就是力量》
《红旗飘飘》
《保卫黄河》
《东方红》
《我爱你中国》
《英雄赞歌》
《怀念战友》
《好日子》
《走进新时代》
《松花江上》
《红军不怕远征难》
《毕业歌》
《希望的田野》
《当兵的人》
《我和我的祖国》
注:各班从十五首歌中任选一首

机电工程系
2016年11月

 

 录入:黄启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