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人才人事 >> 通知公告 >> 内容

泰州市师德模范评选推荐方案

  为树立一批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我校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我校教师的崇高师德,激发全校教师爱岗敬业、奉献教育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模范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泰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借助评选活动,进一步弘扬我校教师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工作勤、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形象好、能高效服务我校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芮新海
  副组长:马永祥 黄春银 孟华峰 万祥东 周素林 张秋勤
  工作小组
  组长:周素林
  成员:李士秋 马 勇 仇 娴 钱昌俊 孙海林 刘 鏐
  三、评选范围和对象:全体在职在岗教师
  四、评选条件:
  按照《泰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要求,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或校级及以上表彰,师德优秀,能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
  1.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忠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甘为人梯,事迹感人。
  2.关爱学生,立德树人。把学生德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尊重学生人格,循循善诱,严慈相济。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在资助贫困生和关怀、转化学困生等方面成绩显著。
  3.锐意进取,探索创新。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潜心钻研业务,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业绩突出。
  4.廉洁从教,人格高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尊重家长,家校沟通有方,社会满意度高,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1、各教研室推荐:(4月15日12:00前)
  每教研室推荐至多1名候选人到办公室,学校将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2、测评阶段:(4月29日16:00前)分别有学生、教师、家长和领导班子进行测评,将优秀率折合计算得分。
  ①学生满意度测评(20%):参加测评的学生须是参评教师所带班级的学生,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80%。
  ②教师测评(20%):参加测评的教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全校教师的80%。
  ③家长测评(20%):参评教师所带班级的学生家长对参评教师投票。
  ④领导班子测评(40%):由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评定。
  3、公示阶段:(5月6日前)
  根据测评结果,确定1名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结束后报市教育局。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4月8日

  附件:泰州市师德模范评选推荐方案泰州市师德模范评选推荐方案.doc